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 号)、《省市场监管局 省司法厅 省政务办关于印发〈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二批)〉和〈综合许可办事指南〉的通知》(鄂市监注〔2023〕18 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通知》(十政办发〔2021〕49 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简化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十堰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二批)》,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十堰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第二批)
2、行业综合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 十堰市司法局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