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持续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133/2024-1111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14:45:18
发布机构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
文号
十市监函〔2024〕3号

为巩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成果,健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规范回收和无害化处置流程,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和无害化处置走深走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回收单位范围

202312月,经各企业申报、市场监管部门审核遴选等程序,最终选定湖北用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十堰国康国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堰市宏康医药商场连锁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济安大药房连锁十堰有限公司、十堰康通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所属454家零售连锁门店(具体名单见附件1)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未经授权的其他门店暂不开展此项活动。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不仅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更是推进我市建设绿

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具体实践。各药品在依法依规经营的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履行好企业责任、社会责任,按规范要求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

、回收及处置要求

各单位在过期药品回收工作中要严格规范程序,防止过期药品流入不法渠道,必须坚持五统一要求。

(一)统一回收流程。做到三专管理,即:有专人负责回收工作;有统一标识的回收专用周转箱;有专门回收制度和流程。市局对各回收门店授予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公示牌,各回收门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流程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附件2附件3),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统一回收条件。各定点回收药店可以按照下原则有偿回收:会员按过期药品市价的50%兑换等额代金券、非会员按20%兑换代金券,统一代金券式样和使用期限,并承诺营业时间内必须回收,特殊情况除外。

(三)统一登记管理。全市所有定点回收点要设置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附件4),详细记录回收药品的品名、生产厂家、批准文号、规格、批号、数量、单价、有效期限、回收日期、顾客姓名、回收人等内容,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于每季度末将所属门店回收情况汇总表收集汇总盖章后上报市局药品科。

(四)统一集中存放。各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按月将各门店回收的过期药品集中收回,存放于固定场所,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存放不当导致流入市场。

(五)统一集中销毁。对回收的过期药品,由市局统一组织集中无害化处理,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处理,私自处理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市局将不定期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五统一”要求回收的,将取消回收资格,并在媒体进行公示。

、宣传推进

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对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消除过期药品流入市场隐患,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意义深远,各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经营企业要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一)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各县市区局、各零售连锁企业设点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活动,邀请媒体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各连锁企业配送中心组织员工在门店、公共广场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各零售连锁门店电子屏播放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倡导过期药品回收活动。

(二)利用集中销毁时开展宣传。组织对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进行无害化监督处理,届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见证无害化处理;在集中销毁前期,将邀请两代表一委走进回收点、宣传点现场指导回收工作,听取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各承担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组织药店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宣传,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发放用药安全知识手册,帮助居民清理家庭小药箱。

(三)利用新媒体自媒体开展宣传。各县市区局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根据统一安排部署,细化宣传措施,除利用传统的宣传方式方法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册外,还可通过制作小视频、抖音、网上知识问答、小程序APP等新媒体、自媒体进行宣传。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规范药品经营秩序、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是履行“南水北调守井人”的责任和义务。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既是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社会责任具体体现,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确保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机制。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明确具体部门、协作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工作方案,保障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联动沟通。各县市区局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动协调,形成同步推进工作机制,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绿色生态环保理念的实施结合起来,促进此项工作深入人心、深入社区乡村,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

各地要认真分析研究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和无害化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附件:1.十堰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门店明细

      2.十堰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

      3.十堰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流程

      4.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

附件:附件1.十堰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门店明细.doc
附件:附件2.十堰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doc
附件:附件3.十堰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流程.doc
附件:附件4.过期药品回收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