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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网络交易平台“双十一”促销行政指导意见书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10-31


为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堰市市场监管局特向全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网络交易经营者提出行政指导意见如下:

一、依法依规促销,禁止虚假促销

加强促销方案审查。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先提价后降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二、做好“亮照、亮证、亮规则”工作

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履行审查核验义务,引导其依法履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

三、禁止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

加大平台内部广告审核力度,不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加强对直播促销行为的管理力度,重点规制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

四、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得强制入驻商户“二选一”。不得存在“虚拟中奖”“内定中奖”等虚假促销行为。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提高虚假销量。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违法行为。

六、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及时采取禁限措施。

七、禁止销售禁限售商品

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实时巡查,及时下架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商品、“特供”“专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军”字号烟酒等商品、非法交易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非法交易的野生动植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含金银箔粉食品、过度包装商品、不规范蟹卡蟹券、东北黑土资源产品、审计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非法集邮品、非法塑料制品、涉枪涉爆物品、管制器具、“GOIP、猫池等涉电信网络诈骗通讯呼叫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等违法违规产品。

八、做好网络交易纠纷的化解工作

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拖延。针对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做好物流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因疫情造成的物流纠纷。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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