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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时期消费警示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8-14


抗疫当前,消费大多转入“线上”,很多实体店也纷纷通过网络平台转入线上交易。对此,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交易存在不可预见性和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合理选择,健康消费,同时做好科学防护,共抗疫情。

警示一:积极接种疫苗、及时核酸检测,做到应接尽接,应检尽检。非必须不外出购物,确需外出购物,尽量减少外出时间,要加强个人防护,在指定保供商场、超市、专卖店购物。

警示二:理性消费,不盲目抢购囤积。我市各项防控措施有力,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用品以及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个别种类商品因市场供求出现小的波动实属正常,请广大消费者按需购买,不要盲目跟风抢购。

警示三:注意细节,保障购物安全。1.消费者线下购买商品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店,购买时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警惕部分经营者对商品所作的虚假宣传。

2.消费者网络购物要尽量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做到货比三家、价比三家,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要尽量选择常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微信、QQ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以防造成财物损失;要尽量保存消费凭证,包括商家的商品宣传图片、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相关证据,便于消费纠纷时维权;

3.收到快递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和物品的直接接触;取到快递后先消杀,再静置一段时间后方可拆包,整理完快递后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

4.选购冷链食品时,应通过诚信经营、口碑良好的正规商超平台渠道,选购手续齐全、检测合规的进口冷链食品,认准有“鄂冷链”追溯码的产品;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食品。

警示四:依法维权,积极保障自身权益。遇到消费纠纷,应积极依法维权。抗击疫情关系到你我他,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疫情当前,凡发现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御用品、日常消费品、食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生产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时,均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微信小程序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权。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学习科学防疫知识,全面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共同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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