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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1-20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推动法治建设为主线,以创新依法行政机制为突破口,强化普法宣传,狠抓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市局领导班子被评为“2019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优秀领导班子”。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夯实工作基石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规科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机构牵头抓、有关机构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事项2次。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四个方面明确了今年16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推进法治重点工作。

(二)全面履职尽责,促进高质量发展

1.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迅速行动稳物价、全力以赴保供应、严惩违法强震慑、严守安全护民生、下沉社区抓防控,督促147户活禽经营者停止交易、关闭档口,动态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534个次,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1207条,检查经营场所近3.2万个次,检查经营户4.3万余户次,封控隔离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68个。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各类涉及疫情防控相关违法案件163件,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诉求9482件,其中涉及疫情投诉举报32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48万元。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除涉及公共利益、环保和健康安全外,所有事项改为后置许可,前置审批仅保留32项,较改革前减少88%。压缩开办时间,将企业登记、社保登记、发票申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个环节压缩至个工作日。推行“多证合一”,整合36个部门涉企事项,纳入“多证合一”。实行“证照分离”,对106项涉企事项,实施“四个一批”,即:取消审批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准入服务一批。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模式。2020年办理网上登记业务6687件,全省排名第位。

3.积极推动信用联合惩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起双随机抽查任务,已检查企业62户,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全面完善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截至目前,归集公示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抽查检查等信用信息1700余万条;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企业管理,3453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履行公示义务,为1092户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4.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四大安全”监管,突出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知识产权保护、消费欺诈等重点领域,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共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355件,移送司法机关件。围绕民生价格问题,开展供电价格专项检查,检查转供电主体240家,责令整改88家,涉及违规金额40.59万元,目前已清退17.96万元。

(三)健全工作机制,力促执法效能提升

1.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市局官网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704项权责清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市局官网定期公示行政检查结果、行政许可事项及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下发市场监管总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对执法文书进行统一规范;印发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制度(试行),制定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明确音像记录的环节、方式、场合、内容、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记录人以及存储期限,按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35台,建立台账规范管理,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意见》,强化法制审核力量,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移送等11项具体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今年以来,共对27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2.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面向社会发布《关于建立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42类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采用责令改正、提醒告诫等柔性监管措施,指导企业纠正违法行为。该项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被中国市场监管报、湖北日报、十堰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截至目前,全市共对61件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深化司法协作机制。针对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市局加强同法院沟通联系,畅通执行渠道,正确运用申请强制执行手段实现对违法行为的追究,保障了行政处罚的顺利实施,有力震慑了违法当事人,树立了市场监管执法权威。今年以来,已有4件行政处罚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1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聘任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职人员担任公职律师,建立了以公职律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发挥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提高执法水平

1.明确市县两级事权划分。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事权的通知》,对“两品一械”的许可、处罚、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处理、抽检、不良反应监测等事权进行明确,通过理顺职能职责,减少执法层级,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2.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为全局159名执法人员换发执法证,确保系统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的合法资格,维护市场监管执法的严肃性。

3.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可能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发文前,严格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9月,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局下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十堰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出台前,严格按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备。加强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对2015日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市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清理,对与优化营商环境和民法典精神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行使。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结合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24条规范执法工作意见,从严格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许可、处罚、强制、裁决、检查等执法行为,推进全市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落实执法责任,不断增强监督力度

1.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监察等专门机关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群众监督的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从严整治干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今年以来,共收到17件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均已办结,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2.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月下旬,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系统执法评议考核暨案件评查工作,采取分组交叉考评、逐卷评分、个案点评、集中讲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抽查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卷)共73件。针对考评发现的问题,市局下发情况通报和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各单位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3.强化复议应诉工作。坚持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审理复议案件,对案件事实和定案证据进行细致的调查和认定,严格在法定时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审结,确保行政复议成为行政相对人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今年以来市局审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针对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部分县市区局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件,出庭应诉率100%。

(六)强化法治宣传,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1.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定《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明确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普法目标和工作要求。重点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6.26禁毒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械化安全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等活动,覆盖人次达4600人次,取得较好的普法效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聚焦疫情防控,与市林业局、农业局、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面向全市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网络答题活动,全市2339家单位共18589人参加,通过发布价格通告、发布消费警示、制作微视频等方式,提高公众防范意识;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向社会发布扫黑除恶警示信息5700条,发放宣传学习资料2.3万份,印发《向广大经营者的一封信》万余份,营造扫黑除恶社会声势;聚焦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在十堰城区市场、超市、餐馆等交易场所张贴《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公告》万份,邀请十堰电视台、十堰日报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提升了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将《宪法》《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以市场监管实际工作需求为导向,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采取新法新规培训、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上岗培训、网上培训等方式,依托学习强国、无纸化学法用法和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强化干部理论和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干部2000余人次。加强《民法典》学习,将《民法典》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重要内容,邀请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老师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购买《民法典》书籍,多种途径普及《民法典》知识,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机构改革后体制机制急需理顺,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方面的措施和方法还有待健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实现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防范执法风险。

(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执法理念、执法行为和执法方式上与“三项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执法习惯、执法尺度还需进一步融合、统一。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作决策、谋发展、办事情的重要标准,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进机构改革后业务融合,把学法用法作为长期的工作任务,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使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执法工作要求相适应。

(三)普法工作创新不足,普法形式单一,载体不够丰富,注重理论宣传,与行政相对人实际需求联系不够紧密,宣传法律法规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还做的不够。下一步,我们将把法治宣传教育融进日常业务工作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实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形成全社会崇法尚法的社会氛围。围绕重点监管领域,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载体,通过开辟法制宣传专栏、组织参加网络答题和法律知识竞赛、制作微视频等多种形式,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深化干部职工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三、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建章立制、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水平,树立新时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新形象。

(一)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深化法治建设

通过加大法治建设推进力度,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2.安排部署2021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把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把法治要求、法治思维、法治建设贯穿到市场监管的各项工作中。

(二)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三项制度”

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合法,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归档,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规范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涉及案件移送、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决定,认真执行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三)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强化执法监督

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执法监督的方式方法,通过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1.采取交叉考评、一案一评等方式,组织开展2021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和案件评查,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质量。针对考评发现的问题,下发情况通报和执法监督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

2.通过案件评查评选优秀案卷,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全市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3.切实发挥行政复议机关监督规范作用,加强对复议案件结果的分析运用,通过审理一个案件规范一类行为。对于典型案件和系统中共同存在的问题,通过下发执法监督意见书等形式警示基层执法单位从制度上机制上予以规范。

(四)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普法宣传

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步骤、工作要求。

2.制定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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