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立军带队深入鄂西北小商品批发市场、十堰老街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
该局自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督导检查,重点对燃气用具、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及充电器、卡式炉、电线电缆、取暖产品、烟花爆竹、一老一小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的全面排查治理。同时,加强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工业企业起重机械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督管理。
当天督导检查中,在鄂西北小商品批发市场,该局执法人员随机检查了经销燃气用具、卡式炉、取暖产品等6家店铺,现场对产品标识、3C认证书进行查验核对,逐户宣讲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督促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进销货台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从源头杜绝引进不合格的产品,促进形成闭环追溯机制,确保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
随后,在十堰老街随机对4家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进行检查,重点查看是否有销售无强制性认证、伪造认证证书、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质量关,严禁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提醒经营者不得对车辆进行非法拼装、改装、加装,引导经营者自觉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