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公布,我市共有185家企业上榜。
此次上榜的企业中,茅箭区52家、张湾区28家、十堰经开区11家、武当山特区2家、郧阳区16家、丹江口市19家、郧西县14家、竹山县15家、竹溪县13家、房县15家。
据了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通常要满足以下条件: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合同履约率应达100%;无严重失信行为和违法记录,企业在过去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和因严重违法被行政处罚的记录;企业经营状况稳定等。
长期以来,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培育、评选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加强指导、动态监管等措施,督促企业增强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助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