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深入推进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2020年,全市110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完成“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一是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将学校幼儿园单位“明厨亮灶”作为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量化等级评定A级餐饮服务单位的重要标准,不符合“明厨亮灶”工作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当年量化等级评定不得评为A级。 二是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将学校幼儿园单位实施“明厨亮灶”作为创建示范省、市级放心食堂单位的前提条件,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工作、诚信守法经营的食堂,优先推荐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利用手机客户端实时视频查看食堂后厨加工制作全过程,实现远程监控和监督。下一步,市局将在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的实际应用效率和社会参与程度,更好地维护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