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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网络促销来临,这些要注意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6-15

为保障6•18网络集中促销活动顺利开展,指导各相关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向全市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提出以下行政指导意见。

1.强化平台合规管理。严把平台准入关,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信息进行核验登记,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切实履行商品或服务信息发布审查、检查监控、违规处置、及时报告等义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2.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和知识产权保护。在保障自营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同时,通过协议等形式,明确进入平台的经营者商品(服务)质量安全保障,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商品(服务)质量监测,监督协议履行,禁止违法违规、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上架销售。

3.确保网络交易安全。采取技术措施等必要措施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等情况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4.严格规范网络促销行为。如实发布信息,不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加强商品价格信息审查,严禁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手段虚构优惠促销。严格履行在收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前对消费者的价格承诺,不得采取含糊标示或者故意淡化标示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5.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从严把控平台商户广告发布行为,不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违法宣传产品功效、发布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虚假信息等行为。

6.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属地备案、实地核查、信息公示、问题报告等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合规性约束,督促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安全自查,规范入网经营行为。

7.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平台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畅通维权渠道,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建立消费纠纷风险监测机制,不断提升平台内部消费纠纷风险化解和管控能力。建立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构建消费纠纷线上和解机制,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8.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面准确真实统计和发布促销活动的成交量、成交额等数据,不夸大宣传,不虚构交易或提供虚假用户评价,不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不滥用平台优势地位限制、排斥其他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

9.强化政企沟通协作。定期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平台内经营者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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