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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4-18

今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十堰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消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维护自身权益,谨慎理性消费。

    一、老年人消费

    老年人信息相对封闭,生活节俭、需要陪伴、渴望健康,希望能买到质高价低的商品。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这些特点,采用免费试用体验、讲座授课、专家义诊、赠送礼品、高科技新技术方式,诱导老年人购买假劣保健品和质次价高的商品。老年人消费群体要时刻保持警惕,牢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切勿贪图小便宜,不要轻信不法商家虚假宣传和免费承诺,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留相关证据,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网购消费

    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评价较高的正规电商,对朋友圈的“良心”货、主播直播带货不要轻信。应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红包使用规则,有的商家混淆“定金”与“订金”概念,设置花样繁多的预售模式,误导消费者交付不可退还的定金。消费者应了解定金、订金的法律责任,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并注意留存营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不要未看清规则,随意下单。

    三、社区团购消费

    目前电商平台快速发展,涌现了不少社区团购平台。消费者在选择社区团购时,应当选择政府部门公布或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商超和电商。可在社区网格群或小区业主群选择性参团,避免参与团长身份不清、商品来源不明的团购活动。开展盈利性团购的团长应在团购群内向消费者出示营业执照,供消费者查验。消费者应详细了解团购套餐的商品品种、数量、规格和价格,及时询问不清楚的内容,重点关注商品配送时间、发放方式及转账付款对象,保存下单付款信息。

    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应注意商家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商品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商品生产日期及三包期限、广告宣传内容是否真实、价格是否明码标价等。如遇价格欺诈、消费陷阱、商品质量问题等消费纠纷,要注意留存发票、合同等证据,通过拨打经营者所在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进行投诉或举报,还可以通过12315APP或微信小程序来申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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