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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上半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一)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8-17

 

一、房县局成功处理一起虚假宣传案

【简要案情】2021年6月25日,舒女士投诉称在房县某养生会所做美容时,服务人员多次推销一种塑身衣,口头宣称这种塑身衣含有多种矿物因子,能调理亚健康、治疗腰椎颈椎等问题,还承诺无效可退款。舒女士花费23056元购买了一套塑身衣,穿着一段时间后感觉没效果,认为产品存在虚假宣传且价格虚高等问题,要求商家退款遭到拒绝。

【处理结果】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舒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责令该商家改正其违法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告诫。经调解,退还了消费者全部货款。

【分析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在销售产品时应如实告知消费者真实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调解,商家全额退款。

在此,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需谨慎选择,对一些宣称具有治疗功能的产品要仔细鉴别,身体不适或有疾病应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不要轻信商家宣传,以免上当受骗,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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