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3年第7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组织抽检了四类食品共8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7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4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十堰市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白浪中路店生产销售的白四季豆,噻虫胺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 不合格产品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
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