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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9期)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7-08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2年第9期)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组织抽检类食品共9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2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糕点8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酒类9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肉制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次、调味品6批次、饮料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一)十堰市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红卫转盘店销售的绿豆糕,过氧化值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满江红冷锅鱼餐饮店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三)十堰经济开发区金冠雅宴餐厅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四)十堰市琳琅国际大酒店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五)张湾区东岳路有滋有味家宴馆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六)郧阳区蔡明纬面馆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七)丹江口市浪河镇乡味缘早餐店使用的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

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合格)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不合格).xls
    附件: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合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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