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3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组织抽检了十二类食品共7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8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酒类8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豆制品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调味品1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0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8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由郧阳区城关明青小吃店销售的2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二)由郧西县城关镇石磨坊早餐店销售的2批次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三)由郧西县夹河镇顺利黄酒坊生产销售的黄酒,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四)由郧西县汉江板桥豆类生产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汉江板桥五香豆腐干,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五)由郧西县羊尾镇板桥石磨五香豆腐干店生产销售的板桥石磨豆腐干,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六)由郧西县羊尾镇涂氏祖传豆腐干店生产销售的精品五香板桥豆干,大肠菌群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七)由郧阳区城关三好粮油店销售的酿造食醋,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八)由郧西县白果山泉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2批次白果山泉,铜绿假单胞菌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武汉海关技术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郧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