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于2024年5月7日,根据举报在十堰市郧阳区白桑关镇,依法对车牌号:鲁 F8372B冷藏车运输的379件涉嫌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冷冻肉类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十市监强措〔2024〕4号)。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该批379件冷冻肉类先行处置,处置方式为:委托拍卖公司依法进行拍卖。
因上述物品权利人不明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请物品权利人在公告期间内向本局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提出意见或者申请的,本局将依照上述处置方式予以处置。
联系人:漆正清、江而盛
联系电话:0719-8107443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8813室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