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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市监处罚〔2024〕5号)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2-05

案件名称

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使用劣药案

行政处罚定定书文号

市监处罚〔20245

违法企业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法定代表人姓名

穆敬平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12420300736824969C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使用的中药饮片淫羊藿(炙淫羊藿)”(标示生产厂家:安徽盛誉远国药有限公司;批号:220603规格0.5kg/袋,经十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初检、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验,【性状】【检查】杂质项不符合标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判定为劣药。当事人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码将罚没款缴至财政账户。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日期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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