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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十市监听送告〔2022〕13号)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11-01

湖北宝鼎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11月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十市监听告〔2022〕1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内容是:针对你单位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慧清方建军;电话:0719-8690315

联系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11号

邮编:442000


附件:十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十市监听告〔2022〕13号)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


    附件:  十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十市监听告〔2022〕13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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