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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竹市监听送告〔2022〕63号)
来源: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6-21

马洪图

本局于2022年6月21日依法对你作出竹市监听告〔2022〕6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内容是:针对你涉嫌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拟对你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冷冻虾40件和蟹260件的行政处罚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杜福良、王其富

联系电话:0719—4495315

联系地址:竹山县城关镇民族路10号

附件: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竹市监听告〔2022〕63号).docx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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