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3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索引号
011081133/2023-28738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17:38:05

一、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什么?

此行专项行动是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主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为目标,集中治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无证无照经营等违规行为。


二、整治时间是多久?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是哪些?

以校园周边、商业住宅楼、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乡镇为重点区域,加大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或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脑服务部等名义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黑网吧”查处力度。


四、工作依据是什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对未成年人禁入“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做出严格规定:不许接纳未成年人、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要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并且规定了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安全、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电信管理等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电信管理机构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件。


五、整治方式有哪些?

市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公安、文旅、电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线索移交、抄告通报、配合打击、信息反馈等机制,明晰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重点整治范围

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予登记。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严规范学校及周边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程序对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等区域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一律不予登记。


七、投诉举报途径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和举报,对涉及“黑网吧”及变相从事“黑网吧”的投诉举报,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行为和案件,要及时依法查处或移交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八、关键词诠释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

2、黑网吧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凡未依法取得以上证照、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俗称“黑网吧”。这类场所通常面积不大但又设置较多电脑,屋内空间拥挤,消防设施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