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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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条例》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回应舆情,为全面抗击疫情、稳定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型政府的责任意识,为广大群众了解我局工作、监督我局工作提供了直观途径。

在主动公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38条,其中部门概况、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信息等政府公开信息247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在线访谈等信息381条。通过各级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络等媒体累计刊发信息350篇。2021年6月,召开市场监管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联合《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电视台等媒体开展食品领域直播抽检,组织 “你我同查”和 “你点我检”直播活动9次,邀请83位社会各界参与活动,开展食品快检642批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结合《条例》修订《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2021年度回复依申请公开4份,未收到政务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信息管理方面,2021年2月,我局成立宣教科,统筹政务信息的报送和公开,局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2名,负责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运营,实施信息三级审核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市局门户网站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对信息发布做到一事一审批,先审批后发布,严格做好政治审查、保密审查,确保内容规范。

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在用政务媒体平台4个,包括:市局官方网站“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浪微博“十堰市场监管”、入驻秦楚网在“民意直通车”栏目;局属事业单位十堰市计量所开设微信公众号“十堰计量”。加入了市政府网站集群,完成了在省政务新媒体平台备案。

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和跟踪督办工作。长期以来,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明确分值不低于4%,组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网评员队伍,建立了宣传、通报制度,2021年度发布信息工作情况通报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级部门无权制定规章,规章制发0件。本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系2020年9月制定的《十堰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管理试行办法》,仍在有效期内。行政许可事项4项,合计办理许可件数56件。行政处罚事项38项,作出处罚决定8件,其中4件采取行政强制。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4件,其中:2件按申请要求作回复; 1件所申请公开事项因机构改革不属于我局职能,已告知职能部门联系方式;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四是在政府信息查询方面还不够便利。

2021年度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成立了局宣教科,统筹政务信息的报送和公开。分解细化了《2021年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组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网评员队伍,下发《政务信息情况通报》4期。二是丰富政策解答方式,增加了图文、音频、讲座、发布会等解答形式。召开市场监管专场新闻发布会,开展抽检直播互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知识“三进”宣传。三是不断强化政务栏目建设科学化、标准化。针对公众关心的消费信息、食品抽检信息设立专栏,通过网站首页展示。

2021年度存在的问题:政务服务权力清单中的办理流程和法律依据需要补充完善。

下年度改进举措:核定权责清单的全流程,明确到事项依据到具体法律条款,补充完善各环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年度回复依申请公开4件,其未发生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是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在2021年度承办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19件,其中,市人大建议3件:主办1件,会办2件;市政协提案16件:主办4件,会办12件,办结率、满意率都达到100%,受到代表委员和主办单位的积极评价。

三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实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严格执行“三证”“四全”“五不准”“六专”疫情防控要求,“鄂冷链”累计激活企业404家,累计发放溯源码4.69万个;建立进口高风险货物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督促和指导企业压实责任,实时跟踪,动态管理,全覆盖管控进口及国内中高风险区来堰高风险货物;对11家疾控机构和176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拉网式检查。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方面,全市共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918批次,不合格样品166批次,发布食品抽检通报25期。药品安全监管,督导1340家零售药店落实防控药品实名登记、信息日报制度。实行工作月督查、季暗访、年考评,共出动执法人员5.3万人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共收集、评价监测报告4093份。发布《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市直涉药单位及驻市二甲以上医疗机构2021年药品、疫苗安全监管情况公示》,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155批次产品,并发布情况通报,对我市企业生产销售的82批次不合格产品开展了监督后处理工作。特种设备监管,定了8类10项69条检查清单,共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641家,检查特种设备2.53万台(套),发现整改隐患725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236份,停用设备162台,立案查处65起。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