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5种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1081133/2021-38981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18:53:21
发布机构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人造板材等31种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的通知》(十市监函〔202134号)要求,20214月,市局选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15种产品进行了第一阶段“双随机”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的产品为:电线电缆、防水涂料、防水卷材、铝合金型材、木地板、人造板材、冷热水管(PP-R管)、给水用聚乙烯管材(PE管)、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PVC-U)、陶瓷砖、合成树脂乳液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等15种建材产品。
本次抽查涉及全市8个县市区111家市场主体,抽检155批次。截至7月30日,收到检验报告122份,不合格报告50份,问题发现率41%;还有33批次人造板材正在检验,预计8月底可收到检验报告。

(二)存在问题。茅箭区辰泓建材市场经营户发现抽样时,其他同类产品的经营户以关门来逃避抽检;郧西县、竹溪县、张湾区各有1家经营户不配合抽样,拒绝签字;房县城关镇发生1家经营户抢夺执法人员执法证和执法记录仪的违法行为。经过现场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上述经营户均认识到其行为已涉嫌违法,最终配合抽样并签字。

(三)主要做法。一是实施“双随机”抽查。市局按照“双随机”规则确定被抽检市场主体,县市区局随机确定抽检执法人员,并进行随机匹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指挥,质量监督科全员参与,各县市区局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措施,质量监督业务股室人员全程参与抽样工作,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局分管领导全程指导抽样工作。竹山县宝丰镇、竹溪县水坪镇、竹山县秦古镇、竹山县得胜镇、竹山县长坪乡、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郧西县城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均全程参加抽检工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承检机构技术人员坚持在品种繁多的产品里寻找有抽样价值的样品,力争依法依规发现问题,落实问题导向。四是抽样全程录像。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提供可追溯性证据。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涂料类。抽查21批次,重点对产品的耐洗刷性进行了检验,合格17批次,不合格4批次,问题发现率19%。

(二)电线电缆。抽查19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12批次,问题发现率63%。涉及不合格项有产品的标志、20℃时导体电阻、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厚度、护套层厚度、护套最薄点厚度、外形尺寸、绝缘最薄点厚度。

(三)塑料管材。抽查塑料管材22批次,合格11批次,不合格11批次,问题发现率50%。涉及不合格项有壁厚、密度、拉伸屈服强度、断裂伸长率、平均外径、灰分。

(四)陶瓷砖。抽查陶瓷砖14批次,合格10批次,不合格4批次,问题发现率29%。涉及不合格项有尺寸、破坏强度、断裂模数、吸水率。

(五)防水材料。抽查防水材料14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8批次,问题发现率57%。涉及不合格项有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低温柔性。

(六)钢材。抽查钢材31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10批次,问题发现率32%。涉及不合格项有尺寸、拉伸试验、重量偏差、壁厚、正面涂层性能、外径、镀锌层重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抽查工作实效。鉴于流通领域市场主体数量多、变化快、经营产品繁杂等特点,以及基层执法监管人员少、区块管理等实际,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采用定向“双随机”方式开展,确保抽样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加大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力度,提高监督抽查工作权威。
各县市区局要依法依规、从快从严开展对不合格生产经营者的处理工作,形成质量监管工作闭环,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适时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形成产品质量安全齐抓共管、社会共制的长效机制。针对不合格率高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主体等的作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的能力,建立健全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