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133/2024-1430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09:44:16
发布机构
十堰市市场监管局
文号
十市监联席办〔20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

《十堰市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以下简称:年度抽查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一、认真执行计划内容。地各部门要大力推行“一业一查”模式,全面落实年度抽查计划,确保“计划外无检查、计划内严执行”按照部门应合尽合、事项应增尽增、频率应减尽减原则,对照年度抽查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制定本辖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有效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100%、联合抽查任务占比100%目标

二、务必做到“两个融合”。持续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部门联合抽查融合所有抽查计划,必须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低风险经营主体干扰,增强高风险经营主体抽查力度,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2024年各地各部门运用风险分类结果发起抽查任务占比不低于90%。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牵头部门现场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双随机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检查结果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与指导。要切实加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督导和协调,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部门要根据计划涉及政策、业务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考核监督“指挥棒”作用,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附件:十堰市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