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索引号
011081133/2025-1804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17:39:23
发布机构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责任清单和《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形成了《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现公开如下:

1.负责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按职责查处已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加油站点。

2.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检验检测行为合法合规。

3.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使用环节执行环节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内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及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5.依法合理处置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实行生态销毁、防止污染环境。

6.履行好其它市场监管局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