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1081133/2023-1057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15:06:4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部门职责强化法治宣传,严格依法行政,狠抓建章立制,升级行政效能,有效推进了法治建设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力夯实工作基石

(一)抓住“关键少数”。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实施法治建设“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局长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民法典、党纪党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党组成员述职内容。严格落实党组依法决策制度,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构改革以来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把握“关键环节”。加强总体规划,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周密部署,统一安排,归口协调,有序推进。牢牢抓住考核“牛鼻子”,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县市区局定期组织开展日常考评、季度评价、实地考评、专项督导,确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三)建设“战斗堡垒”。加强队伍建设,全局行政、参公人员共150人全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专职法制人员按照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备,保证法治建设层层落实;加强经费支撑,法治宣传、执法监督等工作经费投入稳定、重点倾斜,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履职尽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提升企业开办“2半0”标准,开启了企业登记“就近办理,异地办结、异地领照”新模式;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推行“极简办”,办理简易注销3287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市各部门累计办理各类“证照分离”事项1.49万件,惠及企业6448户;全市首批19个行业25个政务服务事项改革举措全面落地,办理“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证444件;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我市市场监管业务领域13项改革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列为先行区;深化“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6万户,同比增长177.78%,增速全省第4。2021年十堰市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排名全省第二。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由85项扩展至132项,发起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406个,联合抽查占比74.6%,位居全省第一;坚持“公示即监管”理念,十堰企业年报率97.67%,居全省第二。“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归集信息2754.8万条,全年撤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14条,移除(恢复)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市场主体3.09万户,失信市场主体列异率全省最低。

(三)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全市系统适用“四张清单”案件共2528件。推进智慧监管,目前16个主要业务条线已有9个条线纳入“智慧监管一张网”,茅箭区局被列为全省“两品一特”智慧监管试点。

(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四大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价格、知识产权、广告等各领域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疫情期间产品质量、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系统查办案件2093件,案值2990.92万元

(五)全力护航企业发展。开展“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等活动,无偿为企业提供质量、计量、生产许可等服务202项。服务知识产权发展,全市专利授权量3557件,新增注册商标5603件,有效注册商标2.99万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45亿元。成立市知识产权研究院,培育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11所,支持茅箭区建成全省唯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县)。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一)动态管理权责清单。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权责清单事项701项,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动态更新,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行使。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推动“非禁即入”。

(二)建立依法决策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严格按规定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出台《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以公职律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大执法活动研判等方面的作用。

(三)健全清理审查机制。持续推进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清理政策措施2489件,废止修改134件。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按要求落实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备案程序。对与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精神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面向社会公示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检查结果、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基本信息,确保执法事项公开透明。制定《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执法文书范本》,新增配执法记录仪25台,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印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移送等11项具体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审核范围,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共对40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强化执法监督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系统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和案件评查,实施随机抽查、交叉检查、集体会诊、逐项打分,考评结果计入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对考评问题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跟踪检查督导整改。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我局2件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切实发挥复议机关监督作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落实普法责任。印发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纪念日主题宣传、法律六进等活动,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长江禁渔等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创新普法形式,开展食品抽检“你点我检”进校园、进农村、进平台活动,制作普法视频,发布20起民生领域执法案例、10起广告违法案例、2起疫情期间价格违法案例、15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市局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二)强化法治教育。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依托学习强国、无纸化学法用法和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强化干部理论和业务培训。深化“弘扬工匠精神 岗位大练兵”活动,开展“一月一法”学练考、重点场景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干部7000人次。组织制式服装换装仪式、宪法宣誓、旁听法庭庭审等活动,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意识。

(三)实施法治惠民。积极申报“以法治方式为食品小作坊发展保驾护航”法治惠民生实事项目,探索以法治方式破解监管难题,助推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有效破解了小作坊产品“品质低、走不出、行不远”发展困局。将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与法治建设相结合,针对收集的22类问题,开展了计量惠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许可服务平台下沉等多项法治惠民活动。

、主要不足

(一)执法机制有待完善。强化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的制度措施还有待健全。

(二)市场监管制度有待优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和新制度不够健全、不够细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三)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强化。“放管服”改革各项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办事流程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基层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不统一,人员编制类型不统一,人员数量、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等制约因素较为明显。

2023年工作打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23次提到了“法治”,并用专门章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23年,我局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做好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的领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执法、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基础。建立健全“三项制度”等行政执法内部运行机制,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健全激励约束、追责问责工作机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防范执法风险。

(三)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努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严格依法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市场主体在规则体系内最大限度自主发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服务型执法模式,加大法治惠民力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全面整合执法资源,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大执法设备的投入,加快专业人才招录、使用和培养,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加强系统内的互联互动及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协助,建立完善案件协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执法合力。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围绕重点监管领域,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载体,全面、及时、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法规,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