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133/2021-0236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其他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13日 16:28:12
发布机构
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号

沈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您的建议非常好,这些建议内容是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基础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能力建设这一主线,以基层为主战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有效保障了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总目标。

一、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不断充实监管队伍。截至目前,全市1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组建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16个(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街办、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2个街办未设立监管所,丹江口市城区2个街办设立1个中心监管所),构建起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基层监管一体化、全覆盖的三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市县以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共核定人员编制713名(含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其中:县级局机关编制138名,占19%;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机构编制55名,占8%;乡镇监管所编制520名,占73%,按照我市常住人口总量341.8万计算,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数量已经达到了国家要求的1.5:10000的配备比例。在上一轮机构改革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全部从基层工商所、乡镇卫生院部分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编制、农村中小学教师富余人员编制中划转,不足部分在各县(市区)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各县市区所划空编通过组织选调、公开招考以及引进专业人才等方式逐步将人员补充到位,目前,全市基层监管所监管人员实际到岗472人,到岗率为90.8%,其中已到岗人员中70%以上均为原食品药品监管、原工商或卫生部门管理人员,本身具备较丰富的一线监管执法经验,为保障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夯实了基础。

(二)持续提升监管能力。一是领导班子示范作用持续发挥。围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难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班子成员带领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大调研、大宣讲、大帮扶活动。累计指导和督查工作485人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的氛围日益浓厚。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宣贯契机,开展了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大练兵、大考核为主要内容的五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与党校合办专题班、举办食品药品大讲堂、局长科长上讲堂、组建流动讲师团、包联基层监管所传帮带等多种形式,累计培训食品药品监管干部1850人次,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二是多种形式锻炼监管队伍。全市各县市区采取沉下去、走下去、请上来、拉出去、送出去等多种形式,近年来先后选派11名监管人员到市(区)局跟班学习、选派9名领导随省局赴欧美学习考察,选派各县市区局监管干部参加国家总局和省局专题培训13538人次,举办市县乡三级党政干部食品安全培训班2473人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35期,成立讲师团深入各县市区实战培训县乡基层监管干部1850人次,培训面100%。抽调54名干部组成9个包联组,深入基层对食药监所干部进行一对一包联、手把手培训、面对面帮带,使基层干部依法治理、科学监管水平迅速提升。

二、监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以2015年为例,全市共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预算4328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预算经费1281万元,县级财政预算经费3047万元。各县市区均通过国有资产调剂、统一租赁的方式,逐步解决了乡镇监管所办公场地的问题,为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至少调配2间以上办公用房,购置了必要的办公办案设施设备,夯实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据统计,近年来县乡两级政府共调剂解决食品药品监管办公用房9279平方米,食品药品监管人均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3平方米,办公条件得到持续改善。在解决了办公场所的基础上,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2015年起广泛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大力推行十个一的建设标准,全面提升监管所规范化水平。2017年,全市共有61家监管所成功争创省级标准所和示范所,湖北省局通过以奖代补、同步配套的方式,对创建成功的示范所每个奖励10万元,极大地推动了基层监管基础设施建设。

(二)执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市城区各街办监管所均实现配备1辆执法车的目标,各县市区也逐步实现了中心乡镇监管所配备1辆执法车辆的目标,对人口较少的乡镇,也实现至少2个乡镇确保有一辆执法车的目标。各基层监管所普遍配齐了电脑、执法记录仪、照摄像机、执法服装等必要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装备,落实基层监管所基础保障十个一和工作人员生活保障五个一。为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作用,由湖北省局统一采购,为全市各县市区配发了一台食品快检车,为116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各配发1套食品快速检测设施设备和执法办案装备,并组织进行现场培训。每年年初,全市各级财政均将食品药品监管和专项检验检测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根据年度基层承担工作任务情况,及时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各区,2018年度市级财政已预拨茅箭、张湾、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304万元,其中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补助资金172万元,基层能力建设资金132万元。结合市级财政预算,今年市一级共部署抽检任务共计1582批次,覆盖粮食加工品等26个大类、43个品种、92个食品细类。目前已完成食品抽检任务882批次,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14期,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撑。

    三、基层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

(一)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2015年市政府出台《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中,要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考核体系中,考核分值为4分,分值比重居全省市州第一位。各县市区政府也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在严格控制政府考核、表彰项目的大背景下,市、县两级政府每年都定期组织对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同时依据考核结果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较好发挥了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及导向作用,有效促进了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

(二)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市食安委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委员或者联络员会议,通报本部门监管工作情况、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以及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集体研究对策,实施综合管理。近年来,通过会商陆续出台了《十堰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十堰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十堰市芽菜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地沟油整治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晰了部门责任,有效解决了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了《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落实乡镇监管员、村协管员和组信息员三级监管网络,利用社会管理网格化平台,建设县(市、区)本级、乡镇(街办)、村(社区)和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四级监管网络,构建起行政管理、监管执法、基层监管三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将全市城区食品药品单位划分为13个大网格807个小网格,与全市650个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平台对接,每个大网格确定1名挂点领导和2名监管责任人,每个小网格对应1名社区信息员,聘请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218名、信息员1767名,负责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和一般风险排查,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覆盖面达100%,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负责、无缝对接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沈艳委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继续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献计献策!

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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