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发布“团年饭”消费提醒!这些细节要注意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4日 11:40:41
来源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年春节将近,团年迎新在即。为保障广大市民饮食安全,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1月19日,十堰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谨记饮食安全。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醒

规范加工操作。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从正规渠道购进食材,保证食材新鲜可溯源。加工食物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防止交叉污染。做好餐饮具消毒保洁,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置。严禁加工制售腐败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不得超负荷经营。

严格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严格每日晨检制度,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和体温监测,有发热、咳嗽、呕吐、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对手部严格清洗消毒后进入食品操作区域,操作时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等。

严格采购查验。明确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购进鲜肉及肉制品应仔细核对供应商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包装肉制品的外包装、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依法诚信经营。严禁经营来源不明食材;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禽畜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加工制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现场宰杀禽畜动物;严禁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食品;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严格配送管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以及网络订餐等,提倡“无接触”式配送并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对配送站点、送餐箱、配送车辆、食品容器及其包装等做好清洁消毒,对餐饮食品进行严密包装并进行封签,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

严格明码标价。以显著方式明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

对广大消费者的提醒

优选资质良好商家就餐。在外就餐或订餐应选择持有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评定等级为A、B,卫生条件好的餐饮单位,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大量订购餐食作为集体用餐时,应向持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

自制菜肴防范安全风险。家庭聚餐聚会自制菜肴要确保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制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制作的餐食应在完成后2小时安全时限内食用,切勿长时间常温存放;制作食品时不要滥用食品添加剂。

食材选择注意安全营养。不食用来历不明食品和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吃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慎食冷荤凉菜、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选择不常食用或易过敏的食物,老幼孕弱人群尤需注意;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荤素搭配、均衡膳食。

倡导节俭文明消费风尚。春节聚餐应树立正确消费观,按需点餐、文明理性消费,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等,文明用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就餐消费要主动索取票据凭证并妥善保管。食用食品后若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存好可疑食物样品及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12315手机APP、12315微信小程序、315和解平台小程序或拨打电话12315、12345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