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市场秩序,加强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市局决定自2022年6月25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针对群众反映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存在的问题,以严厉打击经营未经注册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网络违法违规销售、无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为重点,严肃查处相关案件,惩处违法分子,曝光典型案例,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二、检查重点
以本辖区内眼镜店、药店、商场超市、文具店、校园周边商店、小商品批发市场、美容美甲店、乡镇农村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是否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是否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或者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特别是护理液是否有宣称按“消毒产品”管理而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形;网络销售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和网络销售备案凭证,是否按要求在网销平台展示其经营许可证,产品页面是否按要求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隐形眼镜及护理液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部署,精心组织,抓好专项监督检查推进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借助多种渠道、多种平台、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发挥新媒体快速广泛传播的优势,普及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产品,并重视使用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三)强化执法办案,打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并公开案件处罚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