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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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81133/2020-1018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14: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保留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划和措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党建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市场执法检查活动。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管理。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和部署,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指导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职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际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归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审评认证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评审认证活动,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牵头协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县(市、区)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履行党政同责。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2月26日挂牌成立。市局机关设有办公室、法规科、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登记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科等31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市局信息中心、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市个协秘书处、市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心、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市信息与标准化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系统编制人数281人,实有在职人数288人,离休人数1人,退休人数309人。    

  

第二部分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内容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总计10031.2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75%。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支出总计10060.6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16%。

收入支出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2月26日新组建,与撤销的原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价检分局相比人员减少251人,收支总体减少。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840.4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17.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27%。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846.0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811.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5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原因同上。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68.88万元,占年初预算31.3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3.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因政府机构改革,市市场监管局新核定定编车辆40辆。

、公务接待费6.34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75批次共计510人,比年初预算减少47.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47.13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3.80万元,降低38.81%;比上年同期下降38.95%。主要原因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2019年2月26日新组建机构,与撤销的原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价检分局相比人员减少251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其中:办公费36.90万元,印刷费7.12万元,水费15.29万元,电费55.31万元,邮电费25.99万元,物业管理费51.18万元,差旅费61.73万元,维修(护)费55.82万元,租赁费0.75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培训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5.32万元,劳务费48.96万元,委托业务费27.01万元,工会经费76.33万元,福利费22.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1万元。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7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1.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8.21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9.5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9.5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单位)实际保有车辆4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4辆、事业单位检定用车7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9个,资金58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9个项目自评等级均为优秀,部门全年很好地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均实现预期值。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市局本级及两个二级单位自评绩效等级均为优秀。设立的项目均能积极响应目前政策, 立项规范、合理,使用合法合规、监管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实际支出没有超预算,达到了预定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绩效预期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强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附件2:2019年度市市场监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内容详见附件3):

、注册证照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62万元,执行数为28.92万元,完成预算97.6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我市市场主体总量12万余户,个体类市场主体总量8万余户,有效促进经济发展;二是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年报公示率近93%以上,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件:《2019年度注册证照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房屋出租成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房屋出租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及时缴入市非税收入专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工商系统体制调整取消省垂管,因省财政下划基数缺口大,原市工商局2017、2018年房屋出租收益税金无预算不能在当年度申报缴纳,造成市市场监管局申报2019年房屋出租收益税款税务部门无法办理,指标已转入2020年申报缴纳。下一步改进措施:2019年、2020年市场监管局书面向市政府、市财政请求追加房屋出租成本项目预算财政拨款。

附件:《2019年度房屋出租成本项目绩效自评表》

、消费维权及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55万元,执行数为60.55万元,完成预算85.83%。主要产出和效益:有效开展各项专项行动,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制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件:《2019年度消费维权及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针对三定方案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二是实行价格公开制度,建立信用黑名单,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回应社会关切,公众对价格监管工作满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按2019年十堰市机构改革方案,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撤销。下一步改进措施:整合项目。

附件:《2019年度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品一械"安全监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依据《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我市“四品一械”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整合项目。

附件:《2019年度"四品一械"安全监管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四品一械"抽样与检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万元,执行数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区分食品抽样区域、抽样产品、抽样批次、抽样季节,科学合理的分配年度抽检任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保质保量完成抽样与检验工作,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件:《2019年度"四品一械"抽样与检验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质量监督专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88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24.61%。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了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认证认可等工作;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是通过第四届武当质量奖评选活动,提升“品质驱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我市经济创新力、竞争力和质量发展整体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件:《2019年度质量监督专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表》

、计量检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5.06万元,执行数为275.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全年完成计量器具检定数量64887台件,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检定服务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件:《2019年度计量检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0.59万元,完成预算42.14%。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开展全市执法案件培训会;二是全面完成2019年度省市下达的食品药品安全执法任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附件:《2019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

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项目牵头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同时也是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责任主体。

二是认真落实绩效评价结果整改事项。按照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评价反映的问题,2020年度合理优化组合项目6个,及时向市政府、市财政反映房屋出租成本项目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保证绩效目标达到预期。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逐步完善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提高全口径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合理预计部门预算中各项收入,完整反映各项支出,减少预算调整率。加大预算执行监管。严格按预算批复使用资金,尽早做好预算细化和项目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2:2019年度市市场监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2019年度市市场监管局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附件1: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决算报表(公开)
附件:附件2:2019年度市市场监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附件3:2019年度市市场监管局项目绩效自评表.xls